府:適度延長卸任正副總統境管 符合比例原則
2019/5/19 17:15(5/19 18: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蘇龍麒台北19日電)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今天表示,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適度延長境管期,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前總統馬英九和前副總統吳敦義今天針對出境管制期延長召開記者會,馬英九質疑,總統府依據什麼延長他們的境管期,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根本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他們將向總統府提出申復。
對此,張惇涵表示,依據修正後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卸任涉密人員的管制期間最少3年,視情形得延長1次,最多3年。而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府方表示,對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並不等於完全限制出境,對所有涉密人員更是一體適用,不分藍綠,只是需要依法提出申請,而現任者未來也必須適用相同的法律及標準。
過去3年,包括吳敦義在內,相關人員多數的出境申請都予以核准,只有部分如中國等機敏地區才會有不同的做法,出境時並全力協助維安工作。基於國家機密保護及國安整體利益考量,本來就必須謹慎處理。
熟悉國安黨政人士則指出,審酌當前中國內部人權狀況與對台打壓日益嚴重,對於機密等級最高的卸任元首、副元首的中國行程進行縝密審核,不僅對國家安全,對當事人也是負責任的保護。
這名黨政人士舉例指出,外交部長吳釗燮、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童振源,也因為擔任過國安會秘書長、國安會諮詢委員,管制時間也延長2年。(編輯:李信寬)10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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