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承認戈蘭高地歸以色列 國際批評聲浪四起
(中央社華盛頓25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川普今天宣告,美國正式承認以色列對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的主權。這項舉措打破國際數十年來的共識,並招致多國政府批評。
戈蘭高地是以色列在1967年中東戰爭期間,自敘利亞手中攻占之地,但敘國也聲稱擁有戈蘭高地主權。
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在白宮見證川普簽署一份承認以色列擁有戈蘭高地主權的公告時,不遺餘力地稱讚他,不但媲美昔日承認以色利建國的美國前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還將他與征服巴比倫後釋放猶太人的波斯國王居魯士大帝(Cyrus the Great)相提並論。
尼坦雅胡說川普這項決定「極具歷史意義」,並表示戈蘭高地會永遠在以色列掌控之下。他說:「你的認可是具有雙重歷史意義的正義行為。以色列在自衛的公平戰爭中贏得戈蘭高地,猶太人民扎根戈蘭可以回溯至數千年以前。」
川普2017年已經採取更重大的一步,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他稱戈蘭宣言「醞釀了很久」。川普今天表示:「數十年前就該這麼做了。」他21日曾在推特上透露確認戈蘭主權的意圖。
聯合國發言人杜雅里克(Stephane Dujarric)今天說,秘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很清楚戈蘭高地的地位沒有改變」。杜雅里克說:「聯合國對戈蘭政策反映在安全理事會相關決議,政策並沒有改變。」
敘利亞盟友俄羅斯也跳出來說話。據俄羅斯新聞媒體,俄國外交部發言人沙卡洛娃(Maria Zakharova)說,這項舉措「忽視所有國際常規」,只會「讓局勢惡化」。她在廣播節目中說:「很遺憾地,這恐怕會在中東地區帶來新一波緊張。」
根據俄國外交部,俄國外長拉夫羅夫(Sergei Lavrov)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通電話時表示,美國的決定導致「嚴重違反國際法、阻礙敘利亞危機解決,並使整個中東局勢惡化」。
敘利亞國家通訊社敘利亞新聞社(SANA)引述一位外交部消息人士報導說:「美國總統認可併吞敘利亞戈蘭的行為,是對敘利亞主權及領土完整性明目張膽地攻擊。川普無權,也沒有使占領合法化的法定權力。」
黎巴嫩國營通訊社國家通訊社(NNA)刊出的聲明中,黎巴嫩外交部表示,這項舉措「違反所有國際法規」,並「損害達到公正和平的各項努力」。
聲明中表示:「戈蘭高地是敘利亞阿拉伯人的土地,沒有決定能改變這點,也沒有國家能夠透過將土地所有權從一國轉到另一國,來重新審視歷史。」
黎巴嫩外交部表示,以色列試圖以「武力及侵略」擴張領土,只會將自己孤立。(譯者:侯文婷/核稿:盧映孜)1080326
美承認以色列對戈蘭高地主權 土耳其敘利亞譴責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安卡拉25日專電)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命令,宣告承認以色列對戈蘭高地主權。土耳其批評此舉漠視國際法,徒增區域緊張。敘利亞對此予以譴責,強調此舉只會使美國成為阿拉伯世界主要敵人。
土耳其外交部長卡夫索格魯(Mevlut Cavusoglu)發推文指出:「美國再度漠視國際法,然而,這項決定絕對無法使以色列的併吞合法化。」
土耳其執政正義發展黨(AK Party)發言人契利克(Omer Celik)也痛批川普此舉,強調土耳其將致力確保其他國家不會跟進。
安納杜魯新聞社(Anadolu Agency)報導,川普今天在白宮會晤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時簽署命令,宣告美國承認以色列對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的主權。川普表示,戈蘭高地是對以色列發動軍事襲擊的潛在地點。
卡夫索格魯譴責川普此舉說:「(這項決定)將對中東和平的努力形成阻礙,升高區域緊張。」
敘利亞國家通訊社敘利亞新聞社(SANA)今天引述未具名的外交部消息人士指出,敘利亞政府今天譴責川普這項決定「公然違反阿拉伯敘利亞共和國的主權與統一」。
根據這名消息人士的說法,川普這項決定只會使美國成為「阿拉伯世界主要敵人」。
這名消息人士並說,川普沒有權利和法定資格去合法化以色列的占領,「美國這種侵略性政策使得這個區域,以及全世界,很容易陷入所有危險之中」。
另外,根據在中東新聞社(MENA)發布的聲明,阿拉伯聯盟(Arab League)秘書長阿波蓋特(Ahmed Aboul Gheit)譴責川普上述決定,強調此舉不會改變戈蘭高地的地位。
以色列在1967年六日戰爭時從敘利亞手中奪下戈蘭高地,聲稱對戈蘭高地擁有主權,且長期以來一直在遊說華府承認它的這項主張,但歷任美國政府對這樣的呼聲置之不理。
戈蘭高地西側2/3土地和赫蒙山(Hermon Mountain)一部分遭以色列占領。聯合國242號決議要求以色列撤離在1967年衝突中占領的土地,包括戈蘭高地和約旦河西岸(West Bank),但一再遭到以色列拒絕。以色列1981年宣布正式併吞戈蘭高地,但從未獲國際社會承認。(編輯:施燕飛)10803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