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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聲請重新計票 法院裁定先繳428萬保證金

2018/11/25 06:43(11/25 07: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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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今天凌晨在律師陪同下,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查封台北市全部投票所的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並重新計票;北院於今天早上6時左右做出裁定。

裁定指出,這次台北市長選舉全部投票所的投票數為142萬7643票,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3項規定,丁守中聲請重新計票的保證金金額,應繳納新台幣428萬2929元,限丁守中於收到裁定後一日內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北市選情陷膠著,開票逾10個小時才開出結果,台北市長柯文哲以58萬820票勝選連任,丁守中則以57萬7566票居次落選,兩人差距僅3254票。1071125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3項
第1項聲請,應以書面載明重新計票之投票所,並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其數額以投票所之投票數每票新臺幣3元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9條第6項
重新計票結果未改變當選或落選時,第3項保證金不予發還;重新計票結果改變當選或落選時,保證金應予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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