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燃料棒外運花7億元 台電:5年可攤平
2018/7/6 14:47(7/6 15: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幸宜台北6日電)學者質疑核四燃料棒分批運送徒增運輸成本,台電表示,燃料棒運送需合格運輸箱,無法一次運送,但全數運出後每年可節省約1.4億元的維護費,近7億元的拆解與外運費用,約5年可攤平。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今天在平面媒體發表名為「燃料棒外送是必輸的豪賭」投書,指稱核燃料棒的既有成本、外運、拆解與異地貯存費用高達新台幣100億元,質疑台電為何急著將核燃料棒外送,更不解為何要分批外運,徒增運輸成本?
台電表示,核燃料運送需符合台、美規範的合格運輸箱,而合格的運輸箱數量有限;核四廠1744束燃料棒需要872個運輸箱,每10箱裝一個貨櫃,共需88輛貨櫃車,無法一次運送完畢,當年該批燃料也是分成7批運抵國內。
葉宗洸指稱「核燃料的既有成本、外運、拆解與異地貯存的費用高達100億元」。台電解釋,核燃料拆解與外運費用約為6.9億元,但燃料棒全數運出後,每年可節省約1.4億元的維護與保管費用,估計運出後5年就能攤平成本。
對於學者質疑政府力推再生能源的同時,卻沒有可供快速調度的燃氣機組建置規畫,台電表示,已在長期電源開發方案中規劃推動燃氣複循環機組計畫,包括自民國107年至114年間商轉的複循環機組,合計共1220萬瓩電力,可提供快速升降載能力,因應再生能源的間歇性特性,此外,台電也將適時調整抽蓄電廠運轉模式,以多元措施來因應間歇性能源併網。(編輯:林孟汝)1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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