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開發案通過 內政部3個附帶條件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劉麗榮台北26日電)內政部都委會今天通過審議社子島開發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有3個附帶決議,包括,做好聚落保存;安置計畫要逐戶列管、合理的安置;區段徵收計畫審議前要辦聽證。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開會審議變更台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台北市長柯文哲親率市府團隊前往,表達社子島「非開發不可」決心,將兼顧居住、環境、產業的規劃原則。
歷經近3小時會議,都委會主席、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裁示全案通過。
花敬群會後在內政部記者會被詢及社子島案,他說,今天都市計畫委員會開了3個小時的會議,共聽取23位陳情意見,絕大多數希望通過都市計畫;仍有居民對都市計畫變更的後續內涵有些擔憂,因為,社子島經過三、四、五代的禁建與限制發展,導致很多產權複雜問題,一個門牌住了7、8戶,30幾個人。
他說,內政部要求台北市政府提出細緻化的安置計畫,「這4000多戶的現住戶要逐戶列管」,每一戶未來如何安置、哪些要買安置住宅、或租安置住宅、租金怎麼算、或申請社會住宅、或給予租金補貼到外面租房子,每一戶都要列管。
其次,花敬群說,社子島當地產業發展幾十年,土地清理後,後續如何安置,也要列管。
另外,他說,也要考慮社子島有很多老聚落,很多老鄰居希望房屋重建後,盡可能蓋在一起,維繫聚落的紋理;社子島的土地公廟會,未來改建後,若廟保留,人卻搬很遠,「一個廟沒有人拜,就沒有神。」如何盡可能地維繫聚落、宗教信仰的基地與傳統文化活動,這是很重要價值,「而不是全部剷平,全部蓋成高樓大廈,好像很現代化、很進步。」
花敬群指出,內政部雖然通過都市計畫,但有幾個附帶決議,一、對於聚落保存、環境內的人文的紋理關係,要透過細部計畫規劃,盡可能地維持;二、安置計畫要逐戶列管、合理的安置。
他說,第三、都市計畫通過後,下一階段要進行區段徵收計畫審議,在區段徵收計畫審議送到內政部之前,台北市政府要舉辦聽證;聽證結果搭配區段徵收計畫送到內政部,若內政部覺得聽證辦得不夠徹底,內政部可以再辦聽證。(編輯:郭萍英)1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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