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個月獎金挨轟 中油:815相關已自評零分
2018/4/16 10:03(4/16 10:1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6日電)中油、台電在去年815大停電後,年度獎金最高仍可領到4.4個月,受到外界質疑,中油董事長戴謙今天表示,自評中已將815相關項目評為零分,對其他應給予鼓勵部分,希望國人支持。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水、台糖去年度獎金最高可領4.4個月,引發外界質疑,去年815大停電,中油、台電為何還能領高額獎金?
對此,戴謙今天列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前受訪,針對去年815大停電事件,代表中油再次向國人表示歉意;他並指出,中油相關人員已負起責任,包括前中油董事長陳金德也因此事請辭,天然氣事業部也有做相關懲處、檢討工作,而在年度自評中,中油也將相關項目自評為零分。
戴謙說明,雖然相關項目自評零分,但在其他項目中,由於同仁非常努力工作,去年稅前盈餘有新台幣500多億元,應該給予鼓勵的部分,希望國人給予支持。
經濟部長沈榮津在經委會會前被問及此事時也表示,針對國營事業年度獎金,有一套固定機制,也有外聘專家來做審查,還是要尊重審查機制;而相關報告將送至行政院,會尊重院裡的核定結果。
按照國營事業經營狀況及盈餘,行政院與經濟部會分別核定考成獎金及績效獎金。績效獎金部分依該年度盈餘決定,若達到法定盈餘,可獲獎金1.2個月,超額盈餘部分依各國營事業所訂級距累計,最高共可達2.4個月。
考成獎金部分,各國營事業會依財務及非財務等各項指標提出自評,由行政院核定等第後發給,列甲等者,獎金最高可達2個月。(編輯:李信寬)1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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