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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大火內政部提草案 優先拆高風險違建

2017/11/26 13:33(11/26 14:0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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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6日電)新北市中和違建大火造成9死2傷,內政部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本週將召集地方政府開會,盼加強處理高風險違建,例如高密度居住使用等違建,將優先執行。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今天受訪指出,各地方政府應針對高危險性、高度危害公共安全,包括像中和這樣的違建進行盤點,優先查報拆除執行對象。

王榮進說,按照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

所謂影響公共安全,他說,除法定範圍外,建議主管機關依該條第2項第4款職權認定時,應視轄區內違章建築常見形式、使用樣態及災害經驗,積極主動檢討違建存在的危險程度,列入優先查報拆除執行對象。特別是高密度居住使用、學校周邊學生宿舍及部分補教場所,應列為重點執行對象。

王榮進指出,目前內政部已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希望11月底、即本週前儘速邀集地方政府研商具體執行策略,看如何更有效率執行違建拆除。

他說,房東打通鄰房、隔成套房出租等行為,應辦理申請變更使用、室內裝修使用許可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等事項,否則將被處以新台幣6萬元到30萬元的罰鍰,甚至停止供水供電、限期拆除或強制拆除等處分。

為協助國民居住於合法住宅,減輕居住負擔,住宅法訂有多項住宅補貼規定,其中也包含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或未達基本居住水準者優先補貼。

王榮進說,有關「基本居住水準」的認定,是否增訂安全及品質指標等,將於法規檢討時一併考量,並聽取地方執行單位意見後研議配套措施。10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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