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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生理假還要驗試紙 新北重罰雇主10萬元

2017/10/11 19:09(10/11 20:2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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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1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布今年第5波違法雇主名單,其中最離譜的是有廠商要求女性員工請生理假須驗試紙,經查證屬實開罰新台幣10萬元,勞工局說,業者違法態樣前所未見。

勞工局今天公布今年第5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名單,共有330家業者。

在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111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33家;違反性工法部分有5家。

勞工局指出,這次公告違法的事業單位中,有家電子廠商竟要求女性員工請生理假須驗試紙,以證實確實在生理期。

勞工局表示,全案由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訴,並有2名在職員工提供佐證,相關員工均表示,公司要求「沒有驗試紙就無法請生理假,須改請特休或事假」。公司雖稱,工作規則明定請生理假不需附證明文件,沒驗試紙仍可請假。

但申訴員工指證歷歷,且佐證電話錄音檔,主管明確要求請生理假員工當天仍需到公司,以確認是否身體不適到無法工作程度。

勞工局表示,全案經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違法,嚴重影響勞工權益,決議處罰最低罰額2萬元的5倍,即加重裁罰10萬元。1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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