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重罰借款用在非航空 遠航:為還債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民航局最新裁處報告,遠東航空向銀行高額借款後再借給同集團關係企業,因用在非航空,連續兩季重罰公司及負責人。遠航說明借款新台幣22億元,是為償還關係企業協助重整資金。
民航局日前揭露第二季對航空公司的裁處結果,在營業部分,與第一季相同,仍只有遠航受罰,且同樣是財務風險未改善。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空運組長韓振華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民航局是經過財務檢查並與會計師討論後,認定遠東航空的財務操作有風險,決定依民航法開罰。
根據民航局第一季及第二季對航空公司的裁處報告,在營業違規部分,只有遠航,且都屬同一事件,裁處原因都因財務問題,未在民航局要求期限內改善完成,顯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遠航違反民用航空法。
民航局第一季已對遠航及公司負責人(目前是董事長張綱維)各開罰新台幣60萬元罰鍰;民航局第二季持續對遠航做財務檢查,又因相同原因未改善,民航局再對遠航開罰300萬元、對遠航負責人開罰100萬元。
韓振華表示,如果遠航借來的錢是用在購機、維修或其他與航空公司業務發展相關的事項,都沒問題,但遠航卻是將從銀行借來的高額款項,再借給集團內其他公司,並不妥當。
遠航營運長曾金池告訴中央社記者,遠航向合作金庫借了22億元,就是為了還錢。
曾金池說,遠航重整期間所需的資金,包括解決債務、飛機維修及員工薪資,都是由同一集團關係企業出資幫忙,遠航現在重整成功,總要還錢。
韓振華說,民航局看不到與遠航同一集團其他關係企業的財報,如果遠航借予款項的公司出問題,受衝擊的是遠航。
遠航是在2008年5月暫停營業,2009年10月由樺福集團挹注資金重整,並在2015年10月重整成功,是台灣首家航空公司重整成功的案例。
根據遠東航空網頁介紹,2016年樺福集團更名為樺福遠航集團,除遠航外,關係企業還包括:樺福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樺壹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樺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樺璽股份有限公司、樺澄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瀚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遠行旅行社、名人旅行社。1060917
遠航不服民航局裁處 向交通部提訴願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7日電)民航局以遠東航空向銀行高額借款後再借給同集團關係企業,財務風險未改善,連續兩季重罰遠航。遠航不服民航局的裁處,已向交通部提出訴願。
遠航營運長曾金池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遠航已多次向民航局說明借款是為還債,民航局仍執意處分,遠航認為處分原因沒道理,已向交通部提訴願,未來也不排除提行政訴訟。
根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第一季及第二季對航空公司的裁處報告,在營業違規部分,遠東航空都因財務風險問題,未在民航局要求期限內改善完成,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認定遠航違反民用航空法。
民航局第一季對遠航及公司負責人各開罰新台幣60萬元罰鍰;第二季再對遠航開罰300萬元、對遠航負責人開罰100萬元。
曾金池證實是向合作金庫借款新台幣22億元,但說明是用來償還遠航重整期間,關係企業協助重整的資金。
曾金池說,遠航重整期間公司根本沒錢,還得還債,但在重整階段,公司無法向銀行貸款,包括遠航的債務、公司運作所需的資金,全部都靠樺福集團關係企業全力協助,否則遠航不可能度過重整關卡。
曾金池說,第一季罰鍰已在期限內繳納,但裁處沒道理,已向交通部提出訴願,未來也不排除提起行政訴訟。
曾金池表示,遠航律師評估判斷,民航局這次對遠航的行政處分違法,且民航局對航空公司的財務檢查無客觀標準,而是主觀認定,政府應協助業者發展產業,而非打擊士氣。
記者截稿前未聯絡上交通部訴願審議會人員,無法得知目前訴願會對遠航訴願案的處理進度。
遠航前任經營者因財務問題在2008年5月停業,後經法院同意重整。
曾金池說,2009年10月,重整人引進樺福集團資金,讓遠航有重整的機會,2011年4月也重新復飛,並在2015年10月重整成功,目前經營國內、兩岸及國際航線,今年還引進新飛機,年底前就會上線營運。
曾金池說,遠航已重整成功,償還集團關係企業當初協助重整的資金很合理,也已向民航局說明。
根據遠東航空網頁介紹,2016年樺福集團更名為樺福遠航集團,除遠航外,關係企業還包括:樺福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樺壹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樺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樺璽股份有限公司、樺澄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瀚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遠行旅行社、名人旅行社。106091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