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專欄 英大選總在星期四主要有3原因
中央社駐倫敦特派員戴雅真/6月3日
英國大選將於8日星期四舉行,不像台灣選舉總是在星期六放假日,英國大選日總是選在星期四,究竟是為什麼?雖眾說紛紜,但主要有3種原因。
其實在1918年之前,英國大選日橫跨多天,甚至在不同選區,結束投票的日子也不同,直到「人民代表法」(Representation of the People Act)制定,才嚴格規定選舉得在同一天舉行。
過去85年間,英國大選日總是定在星期四。而為何選在星期四則眾說紛紜,大致上有3種說法。
第1種說法是,星期五是當時發工資的日子,工人領薪水後愛去酒吧喝一杯,但易遭當時傾向保守黨的釀酒產業施壓;而週末上教堂,又會被傾向自由主義的教會影響。為了不受兩邊影響,因此選擇了星期四投票。
第2種說法是,星期四是趕市集的日子,住在郊區的民眾會在這一天到城鎮去,因此方便投票,有助於提高投票率。
第3種說法是,星期四投票後,結果通常會在隔天上午之前出爐,當選人可在星期五和週末共3天組成政府,還可慶祝一下,然後在星期一正式上工。
不論原因為何,選舉日定在星期四的傳統仍延續下來。不僅是大選,國會補選、市長選舉等,也多選在星期四。
同樣地,重要公投也是在星期四舉行,像是去年舉行脫歐公投的6月23日就是星期四。蘇格蘭2014年獨立公投,也是在星期四投票。
上一次沒有選在星期四的投票日,是1931年10月27日的大選,當時是星期二。最後一次沒有選在星期二的國會補選,則要追溯至1978年,當時為了避開世界杯足球賽的第一場比賽日,挪到了星期三。
根據2011年的「固定任期制國會法」(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英國大選定在5月的第一個星期四,每5年舉行一次,但有兩種例外。
第1種例外是國會提出不信任案,第2種例外則是下議院表決三分之二同意提前大選。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選的就是第2種方式。10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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