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盜領案 二審判安德魯4年10月徒刑
2017/5/18 11:14(5/18 11:33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一銀盜領案,被告安德魯等3人一審均被判刑5年;案經上訴,他們在二審主張「不是國際犯罪集團成員」,請求法官輕判及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改判安德魯4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此外,潘可夫改判為4年6月徒刑,米海爾改判成4年8月徒刑。
這起ATM盜領案源於去年7月10日晚間,有民眾目擊第一銀行台北市古亭分行提款機不斷吐鈔,且有兩名竊賊疑心虛逃逸;檢警獲報後積極追緝。
一審法院今年1月底依共犯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均判被告安德魯、潘可夫與米海爾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60萬元,贓款7700多萬元沒收。10605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