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車事故頻傳 監察院10年內糾正6次
(中央社14日電)國道5號昨晚發生遊覽車翻覆事故,造成33人死亡,肇事原因仍待釐清,但司機疲勞駕駛等問題再度引起討論。過去監察院數次因大客車相關問題,糾正交通部與公路總局。
以下為民國92年至102年間的糾正案:
1.尊龍火燒車事件 監院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民國92年尊龍客運變更內裝導致火燒車,造成6人死亡。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討論後,認為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未善盡監督與執行車輛的監理機制,輕縱尊龍客運等公司違規變更內裝危害公共安全,顯有違失,通過對交通部、公路總局的糾正案,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監委調查發現,公路總局曾於同年五月辦理客運業者評鑑時,發現尊龍客運一輛大客車安全門通道上設有座椅,但仍登載安全門有標示且正常使用;糾正文指出,公路總局早已發現尊龍違規,卻未善盡違規大客車的稽查之責,顯然有縱放尊龍客運公司違法變更內裝而危害公共安全之嫌,導致6名乘客死亡,違失情節嚴重。
糾正文指出,交通部也未依車輛型式安全與品質一致性審驗作業要點的規定,確實於指定地點選舉同型車輛進行實車檢測,也未善盡監督車測中心確實執行大客車品質一致性核驗,導致未能查察本案相關大客車違規變更內裝情勢,也有違失。
2.客運超時駕駛 勞委會交通部遭糾正國道客運疲勞駕駛肇禍事件頻傳,民國99年監察委員程仁宏指出,客運司機超時工作,勞委會未能落實追蹤管考,交通部也沒有訂定合理駕駛時間,兩機關均遭監察院糾正。
監委程仁宏、趙昌平提案糾正勞委會與交通部。程仁宏表示,民國94年至98年,國道客運發生6件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傷,主要是因疲勞駕車或精神不濟而肇禍。
監委表示,交通部應該研擬各項改善措施,例如職業大型車駕駛員回訓制度;國道客運駕駛出車前檢測記錄血壓、體溫、精神狀態;長途客運配置雙駕駛或中途轉運站替換駕駛;裝置車上防睡警示裝置、行車監視器等以及將行車紀錄器納入行車安全取締依據。
3.漠視靠行遊覽車安全 監院糾正嘉義縣阿里山鄉民國99年12月發生靠行遊覽車失控擦撞山壁,造成4死、24傷。時任監察委員程仁宏表示,「靠行、老舊、超高」遊覽車事故發生率高,交通部長期漠視而遭監察院糾正。
監委表示,交通部長期漠視遊覽車靠行情形衍生的問題,也沒重視近年老舊遊覽車輛事故發生率確實較高,未能有效保障旅客及行車安全。
4.遊覽車意外頻傳 糾正交通部監察院糾正案文指出,遊覽車事故頻傳,民國95年「梅嶺大車禍」造成21人死亡,交通部曾痛定思痛,提出駕駛人管理、靠行制度管理等6層面改善計畫,但執行成效不彰,這幾年還是陸續發生多起遊覽車重大意外事故,包括民國101年7月7日載運哈爾濱中國大陸觀光客的遊覽車,在國道3號新竹香山路段翻覆,造成司機死亡、多人輕重傷。
當時監委們調查發現,如果以95年「梅嶺大車禍」為基準,車禍發生前5年(91年至95年),每年平均發生7.4件遊覽車事故,車禍發生後5年(96年至100年),每年平均發生13.2件遊覽車事故,增加比率達78%。
糾正案文指出,交通部不能有效遏止遊覽車意外事故,損害觀光優良形象,並通過監察委員劉玉山、趙昌平及陳永祥提案,糾正交通部。
5.遊覽車意外頻頻 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民國101年12月9日,新竹縣尖石往司馬庫斯的道路,一輛大客車疑因熄火倒退滑落山谷,造成車內13名乘客死亡;隔天另一輛大客車也在阿里山台18線,失控撞路旁護欄翻覆,造成15人傷。
監察院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葉耀鵬提案,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
糾正案文指出,分析99年至101年間75件遊覽車事故肇因,人為因素占總發生事故72%,多屬駕駛人不當操作;現行初次登記為遊覽車駕駛人的認證程序,以及職前專案講習機制,不盡妥當,也欠缺完善實際道路駕駛訓練因應配套機制。
6.太魯閣翻車事故 糾正公路總局民國101年5月9日一輛遊覽車行經花蓮太魯閣錦文橋上坡時,疑似熄火倒退撞毀路旁水泥護欄,整輛車翻覆墜谷導致15人受傷,而遊覽車駕駛竟然沒有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
糾正案文指出,公路總局受交通部委任辦理遊覽車客運業營運管理考核業務,卻沒有督促所屬落實查核,任由世通遊覽公司長期僱用無大客車職業駕駛執照者,沒能及時查處改正,導致事故發生,嚴重危害旅運安全;監察院糾正公路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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