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債權銀行團共識 限期3個月賣飛機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最大債權銀行兆豐銀行今天召開債權金融機構會議,歷經3個小時的會議後,復興航空與債權銀行達成共識,由復興航空出面3個月內處分擔保品飛機。
復興航空無預警解散,由合作金庫召集的復興航空銀行團會議昨天結束,最大債權行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今天召開全體債權金融機構會議,商討因應對策。
兆豐銀行召開的債權金融機構會議,出席者包含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以及22家債權銀行,會議從下午2時開始,到下午5時結束,最終決議由復興航空出面3個月內處分擔保品。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轉達,林明昇會中表示由他出面處分擔保品飛機可以儘速找到買主,且可以用比較好的價格處分掉。
呂蕙容指出,擔保品處分後,有擔保的貸款會優先償還,且剩餘資產處分後會有現金,無擔保貸款也可以分到,不過,會中沒有討論到重整。
另外,根據金管會統計,國內有5家銀行持有復興航空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共6580萬美元,前三大債權行依序為遠東銀行、兆豐銀行以及聯邦銀行。
呂蕙容表示,這5家ECB債權行同時也與原本的債權銀行重疊,都有參加今天的債權金融機構會議。1051124
興航債權銀行會議 兆豐銀聲明達3共識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4日電)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今晚發布新聞稿,說明召開復興航空債權銀行會議結果,共達成3項共識。
兆豐銀表示3項決議如下:
一、就復興航空債務之訴追與保全措施,擬於2017年2月底前採取一致步調。
二、同意復興航空協助債權銀行處分擔保品,處分價款扣除必要費用後,由有擔保債權優先受償,剩餘價款再分配予其他無擔保債權人。
三、請各債權金融機構儘速陳報現有債權(包括無擔保與有擔保債權),後續飛機處分與債權受償情形。
此外,兆豐銀表示,興航同意全力配合以下事項,包括盡力在最短時間內尋求飛機最適買家、積極處分資產或配合抵押權人自行處分飛機、在處分之前繼續維持飛機適航性,並提供債權銀行相關協助,包括取得執行名義及協助抵押權人勘查擔保品現況等。1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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