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開大巨蛋解約3條件 北市府批荒謬
2016/7/13 17:53(7/13 18:0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13日電)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今天說,曾透過中間人開出大巨蛋解約3條件,包括遠雄未違法、北市府道歉,以及解約金370億,北市府皆同意。不過北市府反駁「荒謬」,早已當趙藤雄的面拒絕。
趙藤雄下午召開記者會,親上火線說明大巨蛋始末,趙藤雄指遠雄和北市府曾透過第3方一位有力人士協調合意解約,他提出解約3個條件,且都獲得北市府同意。
趙藤雄說,3個條件,第一是大巨蛋不續建並非遠雄違法違約;二是要求市府收回1年多來對遠雄的謾罵並致歉;三是市府需支付遠雄已投入的成本新台幣370億元,訂出今年5月31日討論解決、7月31日點交,點交後,遠雄不負後續的瑕疵擔保責任。
北市府稍晚開記者會反擊,發言人林鶴明表示,今年4月13日趙藤雄曾在跟副市長鄧家基開的會議中提出過這3個條件,但市府當場就拒絕,「這些條件很荒謬」,第一項遠雄沒有違法違約就與事實不符,市府是不可能接受的。
林鶴明說,一直有很多熱心人士想幫忙找出大巨蛋解決方案,但是市府的態度很清楚,公安不能打折、監察院的糾正在合約中必須修正,也跟遠雄有直接溝通管道。
林鶴明重申,北市府6月8日已經發函給遠雄,要求1個月表達改善意願,但是遠雄的回文看不出有具體改善做法,「不是開記者會就可以解決公安疑慮」。他呼籲,到9月8日的改善期限還有一個多月,請遠雄期限前提出公安具體改善方案,跟北市都發局聯繫,不然終止契約工作小組繼續進行。
他說,大巨蛋到今天已延宕455天,解鈴還須繫鈴人,遠雄比誰都清楚復工的條件跟方法,如果真的有心解決,在9月8日以前還是可以具體改善,希望遠雄把握時間盡快完成相關審查、恢復公安,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10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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