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8/1起 勞工不得連工作超過6天

2016/6/29 17:08(6/29 17: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9日電)勞動部今天說,廢止勞工工作兩週,只要前後各休一天假就可連續12天上班合法函釋,並於8月1日生效,也就是勞工不可以工作連續超過6天。

立法委員林靜儀今天在臉書分享勞動部函文,內容指出,廢止內政部主管勞工事務時期之中華民國75年5月17日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生效。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考量勞工健康,因此決議將此函釋廢止。

謝倩蒨指出,這個函文是在立法院所做成的決議,要讓勞工在7天內可以有1天休息,有些雇主的運用會讓勞工連續工作12天,對健康是有影響的,因此立法院要求勞動部檢討並廢止。

謝倩蒨指出,原本的函釋內容雖然寫明,若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例假日可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但難免會有雇主強迫勞工同意,因此決定廢止民國75年的函釋。10506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