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大佳河濱公園辦春浪否 北市將研議
2016/2/18 19:47(2/18 20:18 更新)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8日電)春浪音樂節主辦單位有意在台北大佳河濱公園舉辦,但場地租借權責在水利處,也尚未同意出租。官員指出,逃生安全無虞,但憂心屆時毒品、菸酒氾濫引起反彈,下週將與警方評估。
今年邁入第11年的春浪音樂節,因為恆春五里亭機場不再開放,在找不到適當場地下,加上屏東縣政府的環境維護費調漲,春浪決定從「墾丁音樂季」出走,改在台北大佳河濱公園舉辦,並於15日開始售票。
但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昨天質疑,主辦單位明明尚未租借到場地,為何已開賣門票,是否逼台北市政府非核准不可?另外,春浪就是賣票的盈利音樂會,台北市文化局不該給予場地減免。
文化局文創科長吳俊銘下午回應,依照公園管理辦法規定,河濱公園的場地出租權責在工務局水利處,待水利處做出決定後,文化局才能進行後續評估。
水利處官員表示,此案目前仍在審理當中,由於牽涉範圍較廣,下週將會邀請文化局、觀傳局、警察局及府內相關單位研議是否出租。
「重點仍在負面影響」,官員認為,大型的音樂盛事能在台北舉辦,勢必能吸引觀光人潮,加上位處河濱大型公園,安全方面初步無虞,但擔憂吸毒、喝酒情事氾濫,會造成鄰近居民反彈,將會與警方密切討論。
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表示,春浪往年都舉辦在墾丁,警方都會對此加強毒緝、酒駕臨檢,若真的移師台北舉行不僅會比照辦理,還會加強取締,避免發生酒駕、毒駕、聚眾鬧事等情事。
刑警大隊指出,春浪能否成功租借大佳河濱公園場地有待商榷,但大型活動有相關法規要遵守,並非主辦單位說要申請,台北市就非得要通過。10502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