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會議召開 盼達成關鍵新協定
(中央社巴黎30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英文簡稱COP21)今天起至12月11日在巴黎舉辦,190多個國家代表出席會議,希望能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定,以取代京都議定書。
1997年簽署的「京都議定書」,2005年正式生效,至今仍是全球唯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192國陸續批准,但即將於2020年到期。
根據京都議定書,37個已開發國家承諾在2008年至2012年期限內,將平均排放總量較1990年水準減少5.2%。其中歐盟減少8%、美國7%、日本6%,其他國家未承諾目標數字,但以激勵機制參與減排。
2012年杜哈氣候會議同意延長京都議定書至2020年,規定已開發國家平均排放總量至少要比1990年水準減少18%。
然而,京都議定書已經無力應對所有挑戰,因為加拿大、俄羅斯、日本、紐西蘭陸續宣布退出,美國從未批准,中國、印度則是綱要控制範圍以外的國家,不受溫室氣體排放限制,因此制訂新的氣候協定已是當務之急。
美國總統歐巴馬、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等全球將近150國領袖,預計在巴黎氣候會議剛展開時與會,談成協定的可能性頗為樂觀。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馬爾地夫談判代表阿布杜拉(Amjad Abdulla)說:「我認為很可能會達成協定,因我感覺到各方非常急切地想往前進。」
約170國先前已提出在2020年之後減少使用高碳能源,承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目前占全球碳排量最高達26.43%的中國大陸,承諾依據2005年水準,在2030年前將碳濃度減少60%至65%。美國承諾讓碳排放量在2025年前比2005年水準減少26%到28%。
歐盟承諾將碳排放量在2030年以前比1990年水準減少至少40%。印度則承諾讓碳濃度在2030年以前比2005年水準減少35%。
台灣也訂下目標,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依現狀發展的推估排放量(BAU)減少50%,也就是比2005年水準減少20%。
但儘管巴黎氣候會議達成協定的氣氛樂觀,但各方仍有相當大的分歧。其中一項問題是協定的形式,例如美國就不願簽署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因為要能通過共和黨主導的參議院批准,希望渺茫。
但許多開發中國家基本上不同意美國的立場,歐洲聯盟亦然。
其他爭議問題還包括資金,雖然富國2009年承諾,2020年以前每年募集1000億美元資金協助開發中國家,但資金募集速度緩慢,2020年以後至今仍無協議。
教宗方濟各日前警告,既得利益者如果阻撓達成對抗氣候變遷協議,將會帶來「災難性」後果。科學家也指出,若無法遏制全球暖化,人類將面臨海平面上升、風暴、洪水、旱災或熱浪等極端氣候的災難。10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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