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貿談判 敲定技術性貿易障礙章節
2015/11/22 20:28(11/22 20: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2日電)兩岸貨貿談判進入第2天,儘管市場開放清單仍待明天繼續討論,但雙方今天就技術性貿易障礙章節已達成共識,未來一方退運、銷毀及扣留產品時,應立即通知另1方廠商原因。
第12輪兩岸貨品貿易談判21日起一連3天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會議,今天會議主要討論市場開放降稅安排、特別原產地規定、技術性貿易障礙(TBT)、貿易救濟等議題。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楊珍妮晚間接受電話連線訪問時表示,今天雙方就市場開放清單、特別原產地規則交換意見,但明天還要繼續討論,因此她不願多做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雙方今天在貿易救濟及技術性貿易障礙等2章節取得較大進展,其中防衛措施主要指市場開放後,一方產品在一定期間內進口,造成另一方產業受嚴重損害時,另一方可採取防衛措施。
楊珍妮表示,雙方除了就全球防衛措施、雙邊防衛措施調查期限進行討論外,也就雙邊防衛措施定義、通知、諮商及未來成立貿易救濟工作機制等條文磋商,雙方「大致上有共識」。
不過,對於貿易救濟中有關「反傾銷」等調查程序,楊珍妮表示,雙方還有些意見,未來還要繼續討論。
技術性貿易障礙部分,楊珍妮表示,涉及物品標準強制性或技術性規定、規範、評鑑程序,但不適用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且不涉及雙方主管機關所制定採購規格,目前大部份條文已底定,僅剩少部分文字待進行磋商。
由於過去業者產品輸銷到大陸,在主要貿易港埠可能發生部分產品不合格被退運、銷毀 ,但廠商不了解原因。標檢局表示,陸方同意未來在退運、銷毀、扣留或其他處置措施時,需立即通知進口商及代理人原因。
此外,我方也爭取到陸方在可行範圍內,公開主要港埠各項作業程序所需時間。10411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