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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貿快速通關 經部:食品查驗不打折

2015/11/22 15:45(11/22 16: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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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2日電)兩岸貨貿談判,未來雙方報關原則48小時內放行。外界關切是否影響食安檢驗?經濟部說,需經主管機關檢審或海關加強查驗者不適用,不會為提升通關效率而降低進口食品管制措施。

第12輪兩岸貨品貿易談判21日起一連3天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昨天取得共識的海關程序、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2大章節,傳出遭外界質疑。

過去業者曾多次向政府反映,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面臨通關程序不透明等非關稅貿易措施,造成出口交貨時程延誤。經濟部21日指出,兩岸貨貿協議未來將加速兩岸貨物通關程序,原則上雙方報關儘可能在48小時內放行,以降低廠商交易成本。

不過,相關措施有但書,若需經主管機關檢驗審核,或海關認為須加強查驗者,不適用48小時內放行的規定。

針對外界關切加速兩岸貨物通關程序是否影響食品安全檢驗,經濟部今天表示,政府對於各國(含大陸)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含檢驗)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的規定辦理。

經濟部強調,將在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兩岸農產品檢驗檢疫合作協議等既有架構下,再依據未來貨貿協議成立的工作機制,與陸方強化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經濟部指出,貨品貿易快速通關,不可和邊境主管機關把關食品安全查驗措施混為一談,政府已就食品安全及邊境管制訂有完善的標準與措施,不會因為要提升兩岸貨品貿易的通關效率,而降低對中國大陸貨品的實地檢驗項目與比例等要求,且進口食品必須完成抽驗程序,檢驗合格才予以放行。1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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