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被控議長選舉涉賄 南檢不起訴
2015/11/6 11:57(11/6 12: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6日電)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選舉時行賄,南檢調查無法證明李全教提供資金或參與行賄,今天偵結,不起訴李全教。
台南地檢署指出,李全教被控透過前立委李和順去年12月在廈門行賄市議員蔡秋蘭、陳朝來、梁順發、楊中成等人。
不過,法務部透過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署協助調查,李全教等人未在廣東、福建開戶;南檢也未發現賄選相關證據及資金異常交集情形。
另外,李全教被控透過市議員莊玉珠、蔡啟新夫婦等人行賄市議員曾王雅雲部份;檢方調查,莊、蔡、曾王3人去年12月從日本搭同一班機返台,但沒證據證明行賄及收賄。
至於正副議長選舉選票圈選疑雲,刑事警察局鑑定結果顯示難以認定何人涉有投票受賄的罪嫌。因此,南檢認定無積極證據證明李全教在議長選舉時涉賄,今天簽結。1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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