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為李全教買票 3人判有罪
2015/7/31 18:00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31日電)台南市玉井區農會總幹事等3人被控在去年議員選舉時為議長李全教買票,台南地院今天判決黃澄清5年徒刑,另兩人也都被判有罪。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在去年的3合1選舉中,於玉井區參選市議員當選。黃澄清等5人因涉嫌為李全教賄選,遭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全案共有5人遭到起訴,其中2名選民已在今年5月各被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針對黃澄清、望明里長李麗華、男子康清良等3人部分宣判。黃澄清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李麗華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康清良有期徒刑1年7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
黃澄清針對判決發表書面聲明指出,被台南地院以違反選罷法判刑不出意料;因本案自偵查至地院審理時,出現許多針對他故意違背刑事訴訟法之處。
黃澄清指出,對一審的不公判決當然會上訴,並就偵查至審理期間面對的許多不法,採取相關法律動作,以維個人清白暨司法純淨;也希望司法界與媒體界共同關心,相信不久必能真相大白。10407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