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強無罪判決 高檢不服已上訴最高院
2015/9/20 11:30(9/20 11: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今天表示,被控擄人勒贖的男子徐自強在高院更九審獲判無罪案件,認定判決違背法令,已上訴最高法院。
徐自強被控與多人民國84年9月1日擄走富商勒贖並殺害,案件纏訟20年,高院更九審1日改判徐自強無罪。
這是徐自強多次遭判死刑、無期徒刑後,首次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1040920
※你可能還想看:
徐自強案大逆轉 證據不足是關鍵
擄人殺害案首次無罪 徐自強激動落淚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