鱉烏骨雞藥檢超標 流入點水樓愛買
2015/7/28 12:55(7/28 13:0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8日電)市售甲魚、貢丸、烏骨雞共8件的藥檢不合格,其中1件賣到點水樓SOGO復興店的甲魚被檢出易致癌的孔雀綠禁藥,賣到台中中港愛買的烏骨雞抗生素超標。
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說,今年3到6月抽驗市售禽畜水產品,以及啟動行政院食安辦公室的甲魚動物用藥殘留監測,共計95件,結果6件甲魚、1件豬肉貢丸、1件烏骨雞的藥檢超標,都已下架回收。
在不合格名單中,台南市歸仁區六甲里的莊姓養殖戶有3件甲魚分別賣給點水樓SOGO復興店、彰化縣鱉大王大時崎、嘉義縣溪口鄉慶光小吃部,高雄市美濃區鍾姓甲魚養殖戶賣給高雄市三民區小吃店,屏東陳姓養殖戶甲魚賣給新北市板橋區的板橋鱉大王,以及拒絕透露貨的宜蘭縣某餐廳。
此外,彰化縣明昌肉品賣給福寶食品的貢丸,以及雲林縣凱馨實業賣給台中中港愛買的烏骨雞,也分別檢出超標的磺胺類抑菌劑、廣效抗生素氯甲磺黴素。
這次共計檢驗15件甲魚,就有6件不合格,都是國產。邱秀儀說,不合格者3件來自同一貨源,可能甲魚與不同魚類同池混養,各有各的動物用藥,才會檢出多種超標藥物;但是,孔雀綠一律禁用於禽畜水產的動物藥,也不得檢出。
孔雀綠在動物試驗中具有致癌性、傷肝腎、致畸胎,甲魚檢出孔雀綠的代謝物還原型孔雀綠,邱秀儀說,「高溫烹煮無法消滅」,只有銷毀一途。
衛福部已將甲魚檢驗結果交給行政院農委會展開源頭管理。據邱秀儀表示,農政單位將會專案調查甲魚飼養方式,釐清原因,輔導改善。
這次禽畜水產品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已沒入銷毀,相關縣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罰則,可開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1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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