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氣爆案 欣欣天然氣3員工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店氣爆案,今天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欣欣天然氣公司3名員工,欣欣公司則科以罰金刑。
新北市新店永保安康社區去年8月15日發生嚴重氣爆,造成多人死傷。1040616
欣欣天然氣與住戶和解 北檢建議緩刑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新店氣爆案,北檢今天起訴欣欣天然氣公司3員工,審酌他們犯後態度良好,公司在案發後立即投入救災及重建工作,已與受災戶達成和解,建請法院從輕量刑及緩刑。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巿新店永保安康社區瓦斯氣爆案,全案今天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欣欣天然氣公司3名員工,欣欣公司被依違反天然氣事業法起訴,並科以罰金刑,社區總幹事則因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新北市新店永保安康社區去年8月15日發生嚴重氣爆,造成3人死亡及多人受傷,辦案人員經調查勘驗後,初步認定是主要受災戶天然氣外管有天然氣洩漏所致,受災戶內管及瓦斯軟管並無洩氣。
檢方說,欣欣公司的葉峯山為助理工務員,負責外管巡查,使用瓦斯檢測器或目視、嗅覺及泡沫檢查方式,從事瓦斯管線中低壓管線的巡查及維護,卻疏於遵守目視檢查法通則,僅在社區外的馬路用目視方式檢查外管的外觀,未檢測出主要受災戶前陽台外的瓦斯管線支管銜接頭已鏽蝕,應予以汰換。
檢方指出,社區總幹事去年8月14日通報欣欣公司檢修,負責搶修的陳姓組長及蔡姓組員赴社區查漏時,僅草草巡視,即離去;主要受災戶因天然氣管線破損而造成天然氣大量蓄積在室內空間,後來住戶在15日使用爐具點火烹煮食物時,使得蓄積的天然氣遇火源引爆。
檢方審酌葉姓、陳姓及蔡姓員工並無前科,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深知悔悟,欣欣公司在案發後,立即投入救災及災後重建工作,並就全體住戶遭受損害部分,積極與社區住戶進行協商賠償,且都已達成和解,因此建請法院從輕量刑,給予葉男等3人附條件緩刑。1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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