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三讀 週休二日105年上路

2015/5/15 16:43(5/15 16:5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明定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確立週休二日法源,明年1月1日實施。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雇主如果違反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雇主不得以正常工時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事由。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應保存1年;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出勤紀錄改為保存5年,雇主違規可處9萬元到45萬元罰鍰。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到分鐘為止,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至於施行日期,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新修正條文自民國105年1月1日施行。

此外,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加班上限每月46小時;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除縮短工時到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也提案把加班上限改為每月54小時,但這次修法未討論。1040515

你可能還想看:
立院三讀 勞工可有條件調整上下班
媽媽醫師血淚實錄:用我孩子的命換你的命
媒體勞檢「即時新聞」露餡 各家人資啞口無言
工時發言引爭議 蔡英文致歉
圖輯》五一勞動節 勞工有話說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