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回饋金與學雜費減免補助衝突 委員會將審議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4日電)立委洪孟楷說,八里區公所將污水處理場等回饋金與中央減免學雜費政策混為一談,以只能2擇1而駁回學生申請,他已開協調會,區公所將修改辦法後再公告,讓符合條件學生都能領。
八里區長林俊宏表示,目前朝此方向研議,會在後續召開回饋金審議委員會討論因應措施後,再行公告。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天說,中央從今年2月起減免私立大專院校新台幣3.5萬學雜費,但有八里區民眾陳情,過往合法申請的台北港盈餘分配、八里區垃圾處理廠營運回饋金、污水處理廠敦親睦鄰回饋金、林口水資源資源回收中心回饋金等助學補助金,都遭區公所以不得重複領取駁回。
洪孟楷說,新北市八里區因鄰近台北港、且有垃圾處理廠、汙水處理廠、資源回收中心,居民長期生活受到影響,因此相關回饋金補貼用於學生就學補助,這應是對周邊民眾與嫌惡設施共存的福利津貼,類似生活扶助金,不應受中央全國一致性政策規定而被剝奪。
洪孟楷表示,因此他主動邀集教育部、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八里區公所等召開協調會,為八里鄉親發聲,尋求妥適解決之道,已確定全國已有先例且互不牴觸狀況下,將由區公所修改相關辦法後再行公告,讓符合條件的學生都可以領取。
他表示,八里區公所以相關回饋金與學雜費減免只能2擇1為由,讓八里民眾無法接受,但其他各縣市也有相同狀況,認為兩者混為一談不合情理,因為民眾會認為這是與嫌惡設施共存的「生活補償」;且教育部也在5月修改「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能讓地方政府認定。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陳家琪表示,政府補助私大學雜費減免是全國學生一體適用,但八里區相關回饋金則是針對八里居民,不能混為一談、剝奪過去民眾可以申請的福利,等八里區公所修改相關辦法後,也會全力在市議會讓辦法快速通過,讓符合條件學生都領得到。(編輯:張銘坤)1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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