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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鐵路高架 陳金德:爭取配合款下修至57億元

2024/9/26 16:26(9/26 18: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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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26日電)在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協調下,宜蘭鐵路高架案地方配合款,將由新台幣105.72億元下修至57.83億元。縣長林姿妙受訪說,希望中央能全額補助。

陳金德今天表示,上任後針對鐵路高架地方配合款經費分攤,與交通部、鐵道局等相關單位召開10餘次會議研析,爭取配合款的編列更加合理化,讓地方政府負擔得起。

陳金德說,依交通部相關要點規定,針對財力級次3到5級的縣市,可從優調整,以宜蘭縣來說,目前的分攤比例約為21.09%,包含用地取得費27.41億元、非自償性經費64.21億元,及自償性經費14.1億元,合計約105.72億元。

陳金德表示,經檢視經費分攤項目中,用地取得費用及非自償性經費中的基地費用共33.79億元,不過,由於高架化過程中取得的土地,是用以搭建高架鐵道及施工期間作為臨時軌的土地,而基地則是作為鐵路營運所需的調度及維修場域,2個項目的唯一使用者是台鐵公司,要求地方政府分攤這2筆費用顯不合理。因此他要求交通部,宜蘭縣鐵路用地費及基地費用共33.79億元,由中央全額負擔。

陳金德表示,自償性費用14.1億元因為是「具有財務操作性質的先期投資」,鐵路高架完工後,縣府可透過增額容積、房屋稅與土地增值稅增額等方式回收,且這筆費用大多是以設立基金、借貸方式籌措,根據公債法,並不列入地方政府舉債額度,因此不影響整體財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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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德指出,既然是完工後才能夠回收的成本,他因此要求自償性經費14.1億元改由完工後再逐年編列繳回中央,有實質收益後再還款,以降低縣府財政壓力。扣掉33.79億元及14.1億元,地方配合款降為57.83億元,已回到先前物價上漲前的額度。

對此,宜蘭縣長林姿妙受訪說,「我們從頭到尾都希望中央全額補助」,下週也會到立法院請立法委員幫忙,希望能由中央全額補助。記者追問,中央不全額補助,工程就沒辦法做了嗎,林姿妙重申「我們從頭到尾都是希望中央全額補助」。(編輯:李錫璋)1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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