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88會館案 監院糾正法務部、新北地檢署

2024/5/15 12:15(10/1 12:5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監委林國明今天表示,檢察官出入「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案,針對法務部未建立妥適的拘票管制機制,新北地檢署疏於監督所屬檢察官行使強制處分權,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及新北地檢署。

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透過新聞稿表示,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出入「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王涂芝偵辦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洗錢案時,簽發拘票拘提被告,明知移民署4次通報郭哲敏入出國訊息,卻指示放行,導致郭哲敏潛逃國外,監察院4月9日彈劾黃錦秋、王涂芝,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糾正案文指出,法務部未依法院組織法中檢察行政監督權責,建立妥適的拘票管制機制,導致部分檢察官為求偵查便利,先行簽發有效期間長達數個月的拘票,通知移民署在被告出入國時「暫時留置」,再於移民署通知後,決定是否指示司法警察到場拘提,違背司法強制處分的正當法律程序。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糾正案文表示,新北地檢署明知所屬檢察官濫行簽發拘票,又未於執行後記明不能執行的事由繳回拘票等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等情事,卻推稱是實務常見做法,而未加以監督,有違法院組織法所定檢察事務指令權。

糾正案文說明,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應以書面記載相關事項及救濟方法行之。本案新北地檢署竟在民國111年3月10日,以「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函請移民署對被告「自111年3月4日起至111年11月3日止限制出境、出海」,違背正當程序,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通過林國明、葉宜津及高涌誠所提調查報告,針對法務部未建立妥適的拘票管制機制,及新北地檢署疏於監督所屬檢察官行使強制處分權,糾正法務部及新北地檢署。(編輯:張若瑤)11305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