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王瑞豐遭控搶劫再審獲無罪 高雄高分檢未上訴定讞

2024/4/19 16:05(7/3 13:59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9日電)男子王瑞豐27年前擔任一兵期間遭控與陳姓男子騎車搶劫,遭軍法判5年入獄,他釋憲成功後獲准開啟再審,高雄高分院再審改判無罪。高雄高分檢放棄上訴,全案定讞。

王瑞豐遭控民國86年擔任職業軍人一兵期間,在5月間晚間9時許與陳姓高職同學,騎機車搶奪鳳山區1名路人在機車前端置物籃內黑色皮包,隨後逃逸。由於王男具軍職身分,涉犯修正前陸海空軍刑法搶奪財物罪嫌。同夥陳男則遭移送至高雄地檢署,但事後獲判無罪。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王男落網後遭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確定入獄服刑,但涉案同夥陳男卻被判決無罪確定,王男服刑2年多假釋成功出獄後聲請大法官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准予再審,他據此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

高雄高分院認為,王男和陳男2案判決依據有許多證據相同,但陳男卻被判無罪,據此准予王男再審;合議庭審結後認定被害人、證人證述有出入,依現有證據不足證明王男涉案,上月21日再審改判無罪。王男也在獲判無罪後難掩激動哽咽,並向一路陪伴的妻子跟律師邱顯智致謝。

全案直至昨天,台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放棄上訴,王瑞豐終告無罪定讞。(編輯:郭諭儒)113041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