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紙雕師刺殺勸戴口罩店員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2024/4/1 11:37(4/1 12:0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桃園市紙雕師蔣嘉凱(左)2021年遭規勸戴口罩竟持刀刺死超商店員。(中央社檔案照片)
桃園市紙雕師蔣嘉凱(左)2021年遭規勸戴口罩竟持刀刺死超商店員。(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桃園紙雕師蔣嘉凱不滿遭勸戴口罩,持刀刺死超商店員,一審判死;二審認定服用多種藥物交互作用產生暴力意念,且行為時控制力減低,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更審。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強制戴口罩期間,蔣嘉凱在民國110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赴桃園巿龜山區某超商購物,因未戴口罩,遭30歲蔡姓男超商店員規勸。蔣嘉凱負氣未結帳即離去,不久後戴口罩重返超商購物,與店員發生口角,憤而將口罩丟往店員身上離去。

蔣嘉凱第3度進入超商並叫出蔡姓店員,隨後拿出利刃刺殺店員多刀,蔡姓店員搶下利刃,在超商門外失血過多不支倒地,經送醫搶救,仍因身受13處銳器傷大量出血身亡。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蔣嘉凱有預謀殺人的直接故意,且當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案發當時的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屬正常。蔣嘉凱雖符合自首要件,但當時並無悔悟之心,犯後態度顯屬惡劣,因此不依此減輕其刑,並依法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指出,蔣嘉凱自104年底起,因病至醫院就診領藥,長期服用鎮靜、助眠或抗焦慮藥物,但未依醫囑用藥,反而自行調整藥量並濫用。案發當日,蔣嘉凱陸續服用鎮靜助眠及抗焦慮劑、止痛藥等藥物後,前往超商發生本件刑案。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高院審酌蔣嘉凱部分反社會人格是藥物濫用所致,非無矯治、再社會化可能,但考量犯罪手段、情節、損害,惡性仍屬重大,兼衡犯罪動機及心理評估鑑定等結果、犯後態度,判處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指出,蔣嘉凱的醫院鑑定報告有2份,二審採用對蔣嘉凱有利的鑑定結果,但沒有說明對蔣嘉凱不利的鑑定報告為何不可採的理由。另外,二審量刑調查程序違背法律規定,因此發回更審。(編輯:李錫璋)11304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