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子無故侵入桃園艦 基檢聲請簡易判決

2023/11/5 15:0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5日電)李姓男子5月間侵入停泊在基隆港西岸1A碼頭的海巡署桃園艦,最後於貴賓VIP(1)艙內廁所被查獲,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刑法無故侵入船艦規定,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李男5月23日晚間9時26分在未經海巡署許可下,從停泊船梯口走上海巡署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所屬桃園艦,因擔心遭艦上官兵發現,李男躲入貴賓VIP(2)艙。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檢方表示,李男隔天上午10時20分許,因誤開桃園艦謝姓機師住宿房間的房門,謝姓機師發覺有異從房間內追出,李男轉躲入貴賓VIP(1)艙內,謝姓機師前往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艙內廁所,報警當場查獲李男。

檢察官依李男自白、謝姓機師指訴及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規定,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編輯:戴光育)112110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