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塑膠袋裝熱湯竟破裂 麵店老闆娘燙傷獲賠43萬元

2023/8/25 12:5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5日電)胡姓婦人在彰化市經營陽春麵店,將熱湯裝入塑膠袋時,袋底破裂造成右手臂燒燙傷,胡婦提告要求生產塑膠袋的薛姓業者賠償,彰化地院判業者需賠43萬多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胡婦在彰化市經營陽春麵店,常年透過蔡姓中盤商向薛姓業者購買所生產的塑膠袋。

民國110年1月胡婦將熱湯裝入塑膠袋時,袋底封口處因黏封不牢固破裂,熱湯從袋底大量洩出澆淋到胡婦右手臂,婦人被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醫師診斷右手臂有2度燒燙傷,胡婦認為生產塑膠袋的業者有疏失,要求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總計新台幣94萬2000多元。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被告則辯稱,根據醫院報告,原告沒有減少勞動能力的狀況,且燙傷後沒有住院,就診當日就回家休養,請求精神撫慰金60萬元顯然過高。

法官認為,醫療費用兩造不爭執,在精神撫慰金部分,參考原告證詞以及考量這次傷害對原告身體、心理造成的損害,再參酌原告受傷時年紀40多歲,經營麵店為業,因此判薛姓業者需賠償43萬218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208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