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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經發局長涉貪羈押 聲請交保遭駁回

2023/8/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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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8日電)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涉貪案,預定16日宣判,4日開庭辯論終結時,陳凱凌當庭提出具保要求,經合議庭評議,考量為防止被告逃亡,裁定駁回。

台南地院裁定指出,考量被告所犯罪名包含法定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重罪常伴有逃亡高度可能,且依被告過往經歷,可見有籌措相當現金經濟能力,加上此案經新聞媒體廣泛報導備受矚目,預期被告有畏罪逃亡以規避後續審理程序及刑罰執行可能性倍增。

裁定指出,如不採取限制被告行動自由措施,難以確保被告遵期到庭接受日後審判或執行程序,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且於現階段訴訟程序中,尚無羈押以外方法得以代替,仍有繼續羈押必要,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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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去年3月接獲陳凱凌涉嫌貪污情資後分案偵辦,同年12月21日指揮搜索,在陳凱凌住處查扣新台幣20萬元、牛皮紙袋裝有10萬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物,檢察官訊問後於12月22日凌晨當庭逮捕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陳凱凌4日出庭時表示,從去年12月遭羈押至今已約8個月,家中還有年邁父母及年幼兒子,只靠太太一個人苦撐,希望可獲得交保機會,把家裡的事安排好,而且對自己犯錯真心悔過,也已繳回犯罪所得,不會逃避後續司法程序,希望能獲得交保機會。(編輯:黃世雅)1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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