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遭騙消費者不排除舉報失職 竹縣府:調查中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0日電)新竹預售屋詐騙案受害者說,中人向被害人收取仲介費後未依約交屋,要求縣府勿漠視此案,否則不排除舉報失職,竹縣府說,已稽查不動產經紀業者與預售建案,要求涉案人說明。
受騙的消費者組成自救會,目前已知被害消費者有20多人,自救會成員表示,遭騙金額從新台幣30萬到1050萬不等,日前在立委林思銘及新竹縣議員林禹佑陪同下至新竹縣消保官辦公室陳情。
自救會成員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加害者仍在外故技重施,而此起詐騙案不只1個人犯案,盼相關單位可加快速度查清,避免讓更多人受害,希望縣府能盡快釐清消費爭議,並要求業者出面解決問題,讓受害者有機會取回遭騙款項。
自救會成員指出,若縣府未來採漠視態度,自救會不排除向監察院舉報新竹縣長楊文科及消保官陳雅芳失職,盼縣府能正視此案件。
新竹縣議員林禹佑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新竹有多起預售屋詐騙案,他接獲近20名受害民眾陳情指出,1名黃姓中人(跑單的仲介)以可取得熱門建案為由,向被害人收取40至60萬的中人費。
林禹佑說,接著中人再以換約為由,收取數新台幣百萬元的建案期款,這些受害人多數自竹科,除已組織自救會也報警,依受害人數統計,遭騙金額共達數千萬元。
林禹佑說,日前他與立委林思銘共同協助受害者,向新竹縣消保官陳情,希望地方政府協助幫忙找到吸金源頭。
新竹縣政府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消保官日前接獲民代協助民眾反映疑遭假不動產仲介詐欺,消保官立即與主管機關地政處受理8名民眾申訴,並陸續聯繫8名民眾蒐集相關證據資料。
縣府說,同時稽查不動產經紀業者與預售建案,目前通知被申訴的2名涉案人限期說明釐清案情中。
縣府表示,在釐清後若涉及刑事詐欺、偽造文書,就移請檢調偵辦,若屬非法經紀行為,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按件處分。
縣府指出,若有違反今年2月新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的重罰不動產炒作規定,則依法處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張銘坤)1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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