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國中時遭狼師性侵 立委盼追訴期從成年起算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表示,她接獲受害女子陳情在國中時期、1999年至2001年間,遭高雄市某補習班老師性侵,但本案已過刑法的20年追訴期,考量兒少性侵特殊性,希望修法讓兒少性侵追訴期從成年起算。
王婉諭今天陪同受害者A小姐、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台北律師公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委員會主委陳孟秀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相關說明。
記者會開始,王婉諭先代替A小姐宣讀自述聲明提到,A小姐被老師載到汽車旅館逞慾,而在她13歲至15歲,國一至國三期間、1999年至2001年間,老師數不清次數的拉下補習班鐵門獨處,同樣的事情一再發生。
王婉諭代宣讀的自述聲明也指出,此案已進入司法檢察端與教育行政端同步偵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也已要求業者暫停營業以配合調查。相較於先前國中、國小狼師的狀況,補習班更是個灰色地帶,希望主管機關能做更系統性的盤點調查,保護潛在被害者。
A小姐指出,這些血淚斑斑的故事,真實在你我周遭上演,相信2023年的今天,台灣的社會風氣已然進步成熟到願意看見、聲援社會角落中的「林奕含、房思琪」。
A小姐表示,她後續會勇敢配合相關調查,讓事實完整揭露,保護更多的受害者,也希望社會大眾、家長們能作為她們的後盾,給予她們勇氣,相信隱忍多年的傷痛,會因為她們的一起勇敢,終能慢慢療癒。
王婉諭說,根據監察院所做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調查報告顯示,76%的加害者,都是與受害學生、兒童明顯權勢不對等的老師、教練或長官,他們有規劃、有目的地利用自身權勢,獲取學生的信任,這導致兒少在事發後陷入混亂感,感到孤立無援,擔心說了也沒人會相信。
王婉諭指出,去年國家人權委員會宣布啟動國家系統性訪查計畫,預計訪談500位兒少性侵倖存者,希望找出校園與兒少安置機構性侵事件中的結構性漏洞,期盼這項計畫能將補習班納入。
陳志遠表示,學校或補習班的師對生性暴力事件,絕大多數的加害者會一再使用相同手法,如果未被揭露阻止,將會持續多年,造成多人受害,請教育部研議修正相關法規,讓類似案件的擴大調查,成為正式調查制度的一部分。
陳孟秀說,唯有把傷疤攤在陽光下,才有可能讓傷口癒合、才能減少因此受傷的被害者,整個社會必須在這個過程中療癒、學習,必須改變社會氛圍、司法制度,溫柔地去對待每一個被害人,才能夠真正減少這樣的犯罪。(編輯:郭無患)1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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