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羅志明、退將夏復翔共諜案收押 抗告遭駁回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0日電)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前立委羅志明涉共諜案,2人6年來引介48名退將赴中出團13次,遭依國安法起訴後收押。但2人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夏復翔、羅志明不服提起抗告,認為相關卷證難以證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縱使成立犯罪,也是有期徒刑5年以下輕罪,原裁定認定涉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違反比例原則;並以年事已高、身體欠佳等理由,提出逃亡、勾串可能性不高,請求撤銷裁定改為交保。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2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犯罪嫌疑重大,且與其他證人證述不一,顯有避重就輕之嫌,若不羈押難以達成防止勾串、逃亡效果,據此駁回2人抗告,全案不得再抗告。
全案起於羅志明民國102年間因業務往來結識與中共解放軍有關的李鷹,並遭中共勢力吸收,他先引介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受中共吸收,2人自102年到107年受指示,共同或由夏復翔單獨以其國軍人脈,長期物色招攬、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將,赴中接受落地招待與陸方人員座談、餐敘,由中方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台灣」等統戰思想。
此外,中方人員在接觸過程中甚至會詢問退將祖籍,以及是否有意到中國居住等話題,藉此對退將進行思想引導,並挑選納為中共所用,藉此提供中共情治人員接觸、拉攏甚至吸收機會,並為中國機構發展組織。
檢方統計,2人共引介48名退役高階軍官前往中國參加「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暨澳門觀光」、「三二九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暨空軍814筧橋空戰勝利活動」、「四川成都參訪團」、「珠海航空展」等活動,出團達13次,高達194人次。受招待軍官中不乏有曾受表揚的將校級軍官。
高雄地方檢察署偵結,將2人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並移審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開庭裁定自3月16日起羈押3個月。(編輯:郭諭儒)11205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