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遭疑拿僑委會標案做獨家 監院:無侵害智財權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9日電)華視主播陳雅琳遭質疑以僑委會標案出國做獨家新聞。監委調查指出,據僑委會回復,華視有編列預算計劃專訪大使,沒運用標案經費;經查節目內容與新聞發言內容不同,並無侵害智慧財產權。
僑委會招標製作「全球僑愛、心繫台灣」節目,華視承接僑委會新台幣1200萬元標案出國製作「踏出地平線」節目;不過,華視與華視新聞資訊台另外在民國111年4月7日及4月17日分別報導有關台灣駐美大使與駐德大使新聞,並標上「獨家新聞」,引發外界質疑踩新聞置入紅線。
據監察院最新公布調查報告中,僑委會回復,請大使引言見證在當地所見僑胞對台灣的貢獻與付出,採訪問題也經過討論;至於華視自行製作大使報導專訪部分,內容並非僑委會事前審定題目,也非屬本案契約範圍。
僑委會表示,華視在110年已有計畫專訪派駐各國大使並編列預算,製播「獨家新聞」與本案影片拍攝內容無關,也沒運用本案經費。
監委賴鼎銘、葉宜津、林郁容指出,經調查確認,駐美代表蕭美琴在「踏出地平線」第5集的引言與其在111年4月7日華視獨家新聞中的發言內容、駐德代表謝志偉在「踏出地平線」第3、7集的引言與其在111年4月17日華視獨家新聞中的發言內容截然不同,並無侵害智慧財產權情形。
另外,「踏出地平線、僑見全世界」 節目第1、2集片尾標示機關名稱與「廣告」字體過小,遭疑違反預算法規定。僑委會說,考量節目內容屬公益性質,宣導方式已公開透明,又節目標示廣告字樣後,恐有損及其公信力及真實性。
僑委會表示,經參據預算法第62條之1立法意旨及其執行原則,免予適用有關標示「廣告」的規定,並在節目片頭及片尾明確標示「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委託製播」字樣,審計部也認定「尚稱允適」。
監委指出,經調查確認,第3到第12集節目中,已在節目片頭、片尾放大僑委會機關標示及委託製播字體,本案已執行完畢、且無爭議。(編輯:林興盟)1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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