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案 檢評會約詢黃錦秋還原真相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5日電)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因出入睿森銀樓、88會館私人招待所,黃錦秋今天接受檢評會約詢。黃錦秋姊姊轉述黃錦秋說法,並沒有卸責任何人,希望還原真相。
黃錦秋的姊姊、律師黃秀惠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去哪裡就是去哪裡,沒有的事並不能讓她吞下去,根據高檢署的調查報告,指控她分別去過88會館、睿森銀樓私人招待所,她是去過睿森銀樓私人招待所,但未曾去過88會館。
黃秀惠表示,黃錦秋與政風室人員餐敘時,才會自掏腰包準備酒,其他場合不可能帶酒出去,也未曾推卸責任給王涂芝,只想透過人證、物證還原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事實真相,「如果黃錦秋要卸責,何不如否認到底、否認去過呢?」面對外界指摘與批評,予以尊重,但希望整起案件能公平、公正的評鑑。
據指出,檢評會日前已約詢王涂芝,王涂芝向委員坦承去過88會館、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並陳述去年11月4日有媒體報導前警大校長陳擇文出入88會館,她發現自己曾去過88會館,因此於11月11日主動向地檢署自首。
但有委員私下懷疑,王涂芝陳報給地檢署的訪談筆錄日期押上11月2日,當時為檢警拘提郭哲敏集團杜姓共犯的搜索行動,與王涂芝陳述的自首時間對不上。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由13名委員組成,包括法官代表1人、檢察官代表3人、律師代表3人、社會公正人士6人,這屆主席是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文忠。
檢評會收案後須於3個月內做出決議,但可延長1次為6個月,若認受評鑑檢察官有懲戒必要,可決議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或監察院。
內政部警政署於今年1月公布「88會館」案調查結果,並懲處多名去過會館的高階警官。台灣高等檢察署同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送交檢評會個案評鑑。
高檢署調查,王涂芝因與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專案,受邀參加政風室於民國109年1月17日舉行的尾牙餐敘;餐會後,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時任政風室主任黃錦秋邀約續攤唱歌。
高檢署表示,由於原預定前往的KTV無包廂,黃建榮稱改前往信義區歡唱,故分批搭車前往;王涂芝於車上詢問地點後,將88會館地址傳送給李姓友人,請李男於唱歌結束後接送。
高檢署指出,109年7月間專案收網,警政署政風室邀約王涂芝參加慶功宴,餐宴後,黃建榮、黃錦秋邀約王涂芝續攤唱歌,14人分批搭車前往大安區「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編輯:張銘坤)1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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