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蝦案後馬祖再傳鮑魚走私 海巡署報請檢方偵辦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8日電)民進黨連江縣黨部主委李問今天說,馬祖沒養鮑魚,卻空運11噸鮑魚到台北,質疑是繼龍蝦案後再傳鮑魚走私,且漁業署顯然認為連江縣府有疏失;海巡署說,已報請連江地檢偵辦。
李問今天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地方鄉親反映,去年底有大量活鮑魚從馬祖空運到台灣,經調閱資料發現,去年11月起到今年1月初,馬祖廠商「鑫豐企業社」陸續空運至少1萬1324公斤、等於超過11噸鮑魚至台灣,且過去一年沒有合法報關進口到馬祖的鮑魚。
李問說,這讓人質疑是不是又是馬祖特定的走私集團,從中國走私進口非法鮑魚,且關乎到新台幣數千萬到上億元的利潤。
李問表示,連江縣政府在今年1月曾向防檢局說明,鑫豐企業社2021年10月引進1000公斤鮑魚苗,縣政府同意暫養,但2022年7月30日去現場調查時,並無養殖紀錄,鑫豐也沒提供鮑魚養殖成果。
李問說,因無法釐清鮑魚來源,漁業署也函文提醒連江縣政府應落實放養量申(查)報制度等,善盡管理地方產業責任,杜絕非法走私或洗產地等不法行為疑慮,以保護台灣養殖產業。
李問表示,經濟部為了保護台灣鮑魚業者,每年鮑魚養殖旺季11月到3月,禁止進口中國大陸鮑魚,今年更延長到5月才解禁。幾年前,更還曾有致癌抗生素超標的中國「黑心鮑魚」流竄問題,因此呼籲檢調勿枉勿縱,以及顯有疏失的縣府應加強管理。
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長林志豐告訴中央社記者,業者原本稱要放在魚池裡養,後來又申請在海外暫養,縣府當時同意;但後來前往調查時,發現沒養殖事實,業者稱已經死掉了。產發處對此無法有相關作為,因業者養不活是個人行為,縣府也沒提供補貼。
林志豐表示,目前馬祖沒有業者登記養殖鮑魚,如果業者涉及其他違法行為,應由相關單位處理,因產發處只負責漁業權部分,而非查緝走私單位。
海巡署表示,今年2、3月就啟動調查,並在4月13日報請連江地方檢察署偵辦,將積極配合追查。
李問與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今年1月質疑,去年9月至11月間,有船隻多次從馬祖出發,載運約60公噸澳洲活體龍蝦到高登島海域附近,走私給中國船隻;財政部關務署也因此移送基隆關裁處新台幣9861萬餘元,這是馬祖地區史上最高裁罰金額。(編輯:方沛清)1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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