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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男衝娘家勒斃新婚妻 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2023/3/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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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高雄市駱姓男子結婚後多次對洪姓妻子家暴,導致洪女要求離婚並搬回娘家。駱男衝到洪女娘家並勒斃洪女,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駱男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44歲的駱男和洪女民國109年3月間結婚後,疑因不滿洪女叨念,多次以丟擲物品或要求洪女吞服精神科藥物、脫去衣物捆綁手腳毆打或持刀威脅分屍等方式家暴,導致洪女不堪壓力想要離婚,並於同年6月間搬回娘家。

不料,駱男同年7月9日晚間跑到洪女娘家樓下按電鈴叫囂,並等到10日凌晨跟著公寓住戶入內,兩人在洪女房內因離婚一事爆發口角,駱男一氣之下動手掐死髮妻,並將房門反鎖,變裝躲到林園區一間摩鐵。洪女家人發現後報警,警方循線逮捕駱男。

高雄地檢署偵辦時發現駱男罹患精神疾病,也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但綜觀犯案過程及前後言行舉止,足認駱男並未喪失辨識行為能力,依殺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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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酌駱男前科累累,在審理時對諸多案情避重就輕,且對妻子之死並未表現愧疚或難過悔悟等,加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駱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駱男否認殺人犯行,辯稱兩人謀為同死,但二審並未採信,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駱男上訴,全案定讞。(編輯:蕭博文)1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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