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和順遭控靠司改會當靠山騙舍友 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9日電)台北看守所舍友指控,死囚邱和順涉施詐術借200萬元,不但自稱是司改會救援對象,背景很硬,可幫忙弄到外役監,還簽本票擔保。新北地檢署今天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邱和順被控與共犯在民國76年12月綁架男童陸正殺害棄屍,再向家屬勒贖新台幣100萬元得逞。邱和順另被控在同年11月約出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索討50萬元不成後殺害分屍。
歷經13次審判,100年7月邱和順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認為邱和順案是冤錯案件,多年來持續奔走救援。
新北地方檢察署表示,目前羈押在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的邱和順,被控在108年、109年與110年以急需錢財為由,分別向劉姓、張姓與邱姓舍友借錢,並開立本票作擔保,不過因3人付不出來,邱和順沒拿到錢,涉詐欺未遂罪嫌。
劉姓舍友指控,邱和順想借200萬元,並開出600萬元本票,且他自稱是司改會的救援對象,背景很硬、即將出獄,會幫忙弄到外役監、假釋容易過等。
張姓舍友則說,邱和順想借100萬元,還自稱出獄後很快就會有很多錢、弄到500萬元很容易,但他認為邱和順是在胡說八道。邱姓舍友表示,邱和順稱自己非常上訴會成功,開口借100萬元。
邱和順否認詐欺犯行,並表示是劉姓舍友說「兄弟有難要互相幫助」,要給自己200萬元當作出獄後生活費,因不想欠錢就簽600萬元本票當作擔保,不過劉姓舍友沒給他錢。
邱和順說,張姓舍友稱在外面有500萬元,請他出獄後幫忙領出來;邱姓舍友以「兄弟」名義說要給他100萬元,他因此分別開立等額本票作擔保,不過都沒拿到錢。
邱和順辯護律師表示,也許是3名舍友知道邱和順108年可能出獄並獲得鉅額補償金,才會佯稱借款當做生活費,讓邱和順開立本票。
檢方調查,3名舍友所述的實際借款金額不一,但都是因邱和順與他們允諾金錢往來才會開立本票,且舍友都知道邱和順長期關押在獄,不會不知道邱和順財務狀況,難以認定邱和順施用詐術導致3人受騙。
檢方表示,邱和順自始至終沒隱匿真實身分,顯示邱和順應非一開始就有詐欺取財犯意,且沒有任何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邱和順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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