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房思琪案 法制局長:不向檢調告發才是包庇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8日電)台中市爆發女學生25年前遭教師性侵案,中市教育局主動向地檢署告發,台中市議員賴佳微認為違反當事人意願;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今天表示,不向檢調告發才是包庇、畫地自限的作法。
李善植今天在臉書(Facebook)發文表示,教育局依法本應移送檢調,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教育局在進行性平調查的同時,向地檢告發,擴大調查範圍,是符合法令及程序的。
李善植指出,不移送檢調才是包庇、畫地自限的作法,發生在校園間老師利用權勢性侵害學生的案件,犯罪時間可能長達數年之久,犯罪被害人可能不只1人;在犯罪時間及事實不明確的情況下,若貿然以單一被害人陳述時間已逾追訴權時效而畫地自限不移送檢調,才是縱虎歸山。
另外,李善植說,個別被害人縱因事發多年後表示不願意追究,但未予舉發的結果,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因此逍遙法外,甚至繼續對新進學生下手;因此,教育局一方面持續進行性平調查,另一方面由檢察官進行犯罪調查,雙管齊下,才能達到勿枉勿縱。
至於有議員指責,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後,可能造成被害人曝光風險增高,李善植表示,以他從事司法工作的經驗,進行刑事訴追及刑罰制裁,是還給被害人公道及實現正義最有效方法,那些其他可能潛在的被害人,如果知道教育局只是單純進行性平調查後將教師解聘,相信很多檯面下被害人就不願意站出來。
A女日前在人本基金會及台中市議員賴佳微、張家銨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在25年前就讀國中資優班二年級,黃姓男導師是數學名師以個別輔導名義,利用假日單獨補救教學理由,迫使她發生性關係,威脅不得分手或公開此事,否則進行報復。記者會後,人本基金會接獲與A女時空先後跨越10年的學姊和學妹,也對黃師提出性平申訴。
由於教育局除由「性別平等委員會」展開調查外,並於26日主動向台中地檢署告發進行偵辦,但賴佳微則認為教育局向地檢署告發,違反當事人意願,因為A女深知此案時效已過,對當事人極為不利。(編輯:陳仁華)11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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