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委貪污案 北檢對蘇震清余學洋趙正宇部分上訴

2022/8/15 11:51(8/15 12:0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立委涉貪污案,台北地方法院7月6日判決立委蘇震清10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1580萬元、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無罪、立委趙正宇涉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無罪;北檢不服,提起上訴。

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恒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台北地院於7月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處現任無黨籍立委蘇震清10年徒刑、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被依期約賄賂罪判刑7年4月。

另外,現任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控違反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部分,北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新台幣6萬元。趙正宇被控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獲判無罪。

北檢不服蘇震清僅被判10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1580萬元,余學洋為蘇震清共犯卻獲判無罪,趙正宇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獲判無罪,已正式提起上訴。(編輯:屈享平)11108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立委涉貪遭判刑 國民黨:依黨章規定處理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