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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玉里鎮長蔡秋龍涉貪起訴 地院裁定60萬交保

2022/7/8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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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8日電)花蓮縣玉里鎮長蔡秋龍等16人涉貪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羈押中的蔡秋龍移審花蓮地方法院後,今天裁定新台幣60萬元交保,因蔡男任期尚未屆滿,依法可申請復職。

蔡秋龍在今年3月遭檢調搜索訊問,全案16名被告,蔡秋龍及鎮公所李姓職員聲押獲准,蔡男羈押後已被停職,由花蓮縣政府前處長江東成代理。

花蓮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蔡秋龍夫妻、玉里鎮公所員工、廠商等16人。在押的蔡秋龍及鎮公所李姓職員移審花蓮地院,法官認為檢察官已查完,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今天裁定蔡秋龍60萬元、李員20萬元交保。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8條,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而停職者,經撤銷通緝或釋放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指出,目前未收到當事人提出申請,若提出會依法審慎研議。

蔡秋龍的手機關機,截至記者發稿前,無法取得聯繫。

根據起訴書,蔡秋龍與徐姓妻子經營建設公司,因財務狀況不佳,蔡秋龍於公元2019年至2021年間透過公所職員等人擔任白手套,向廠商低利貸款逾2000萬元、收受賄賂及侵占離世里長事務補助費等收取不當利益。

檢方認為,蔡秋龍藉職權施壓公所人員控制標案進度、大肆向廠商要求借款、收取賄賂等行為,嚴重破壞公務員清廉形象,影響國民對政府機關信賴,起訴時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5年重刑。(編輯:戴光育)1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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