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權洪瑞珍商標 堂妹夫妻一審各判6月徒刑
2022/5/12 16:03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12日電)知名洪瑞珍三明治二代經營者控告其堂妹夫妻,用洪瑞珍二代店名義攀附正店商標,侵害商標權。新北地院近日依違反商標法,判處這對夫妻2人各6個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曾因有關「洪瑞珍」商標爭議,在民國107年8月間和洪瑞珍三明治二代經營者簽訂和解書,知道未獲同意或授權,已無法再使用與「洪瑞珍」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權利。
但在108年1月至109年4月期間,這對夫妻仍在他們所經營的「洪家手作」三明治多個分店,使用「洪瑞珍」、「HUNG RUI CHEN」等字樣。
夫妻2人在審理時均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在描述經營者第二代身分,向消費者說明相關淵源,且使用商標是「洪家手作」,並非洪瑞珍。
法官認為,2人將自身店家與「洪瑞珍」作為連結,對外傳達內涵實為「洪瑞珍」所經營或授權的店家,已不能算是描述性合理使用,因此認為其辯詞不可採。
法官認為,2人為牟個人私利,簽訂和解書後,仍繼續使用繼續恣意使用高度近似商標,不僅讓消費者產生混淆、紊亂市場機制,也間接危害保護智慧財產權制度與政策,加上2人侵害商標權期間達1年以上,犯後均否認犯行,迄今尚未能和解或賠償,判刑各6個月,可易科罰金。(編輯:張銘坤)1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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