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指謝長廷竄改國名被日本裁罰 張瀞分判賠20萬

2022/4/25 11: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駐日代表謝長廷不滿台中市議員張瀞分在LINE群組中貼文指謝長廷竄改國名被日本裁罰,求償新台幣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張瀞分應賠償謝長廷20萬元。全案確定。

謝長廷主張,張瀞分於民國108年11月5日在LINE群組「幸福啟程家族」中貼文,指謝長廷未經國會及人民表決,私自將原國名竄改申請更名為台灣,結果被日本裁罰7000萬日圓,「有如竊國般的犯法行為」、「集體叛國的犯罪集團,人人得而誅之」。

謝長廷認為,張瀞分貼文內容翌日經新聞報導而廣為周知,已嚴重影響社會大眾的評價,侵害他的名譽及人格權情節重大,要求張瀞分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張瀞分表示,貼文是已死亡的助理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轉貼,經記者詢問告知後,她才知道是假新聞,同日收回貼文,並於LINE群組中表示該貼文未經證實,請勿轉傳。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貼文的LINE帳號是張瀞分自己使用,張瀞分辯稱是助理所為並不可採;外交部於106年間早已澄清訊息並非事實,張瀞分未查證散布貼文,足以貶損謝長廷的社會上人格地位,不法侵害名譽權。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張瀞分應賠償謝長廷20萬元,且於自由時報刊登道歉啟事。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

最高法院審理後表示,有關登報道歉部分,依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意旨,廢棄發回更審。至於賠償20萬元部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編輯:張銘坤)11104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