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菸是否屬貪污罪漏稅物品 律師請求法律鑑定
2022/4/19 18:4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前國安局特勤吳宗憲等人涉及華航菸品走私案,二審今天開庭。吳宗憲辯護人請求法律鑑定,釐清菸品算不算貪污罪的漏稅物品;法官諭知1個月內陳報爭點,再由合議庭評議決定。
吳宗憲的辯護人主張,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認為,9797條菸品是漏稅物品,且漏稅主體是吳宗憲,可能已牽涉到刑事法院、行政法院見解不同,因此有法律鑑定必要。對此,檢察官當庭表示尊重。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總統於民國108年7月出訪前,時任國安局人員、總統府侍衛室的吳宗憲代侍衛室各單位人員向華航預購9200條免稅菸品。
專機返國當天,時任總統府侍衛室的張恒嘉指示華航人員將5個行李櫃拖至B9國賓門附近,由吳宗憲收貨。吳宗憲及侍衛室駕駛將預購的9200條及機上購買的597條菸品搬上公務貨車駛出C3管制門課稅點,被當場查獲,總計逃漏菸酒稅、健康捐及營業稅共新台幣818萬9639元。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吳宗憲10年4月、張恒嘉10年2月徒刑;華航前副總經理邱彰信等4人,分別被認定違反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及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的幫助犯,遭判2年至5年4月不等刑期。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此外,吳宗憲為了扣案的9797條菸品,曾請求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發還遭拒,經向關務署聲明異議遭駁,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台北關賠償逾708萬元。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認定吳宗憲主張無理由,去年10月間判決敗訴;案經上訴,正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編輯:戴光育)1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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