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捷揭托嬰中心虐童挨告妨害名譽 雄檢處分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9日電)無黨籍高市議員黃捷109年質詢時揭發楠梓一間托嬰中心涉虐童、苛刻員工,遭楊姓負責人提告妨害名譽。雄檢認為黃捷發文質詢有所本,且和公共利益高度相關,處分不起訴。
對此,黃捷下午在臉書發文回應,「實踐正義的路上我們不孤單」,2年前在議場揭露高雄托嬰中心燙傷嬰兒、粗魯對待,導致嬰孩大腿紅腫瘀血、多處長滿水泡,甚至壓榨員工、違法超收,高市社會局和勞工局進場稽查,並依法裁罰,但想不到業者狹怨報復提告妨害名譽。
黃捷指出,這間惡質托嬰中心早自民國104年起就未履行營運保證金、收取額外餐點費、違反責任通報、照顧比不符等9項嚴重缺失,經揭發後竟不知悔改,反以不實濫訴,假司法手段報復,「打人的喊救人,這款惡霸行為可惡至極」,所幸經過2年雄檢終於偵結不起訴。特別感謝當事家長,第一時間選擇不畏懼地站出來,勇敢保護孩子。
黃捷認為,孩子們的權益比什麼都還重要,任何虐童惡行絕對追究到底,也絕不會因為被告就心生畏懼、有所動搖,之後會繼續勇敢揭發無良業者,在議會提出更詳盡的兒少保護政策,不再讓孩子被犧牲。
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指出,黃捷在偵查時否認有任何妨害名譽意思,在臉書的發文跟議會質詢也都是有家長、老師的陳情或是其他佐證資料,且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確實有對這間托嬰中心調查裁罰。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經函詢社會局、勞工局相關資料,發現這間托嬰中心確實曾因違反兒少法遭裁處罰鍰,甚至曾因不當抱起害嬰幼兒受傷,遭橋頭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等。據此認定黃捷質詢內容均有所本,且與公共利益高度相關,依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黃捷被控於109年6月16日下午在高雄市議會對社政部門質詢時,以「楠梓天使星托嬰中心,發生不當對待事件」為題,指稱托嬰中心負責人「不只是托嬰上面虐待兒童、虐兒,還不只一次」、「他不只是虐兒,還虐待員工」等語。
此外,黃捷109年7月7日也在社群網站臉書粉專發文指出,接獲家長和老師陳情得知高雄市楠梓區天使星托嬰中心發生將嬰兒粗魯「拔蘿蔔」受傷事件,導致嬰兒遭燙傷長水泡、被餵毒奶嘴等不當對待。
黃捷在貼文指出,園方遭前員工出面指控不但沒按規定提撥薪資與勞保,以及超收學員導致師生比失衡,園區違章建築與冒用假烹飪證照等狀況。
天使星托嬰中心楊姓負責人獲悉後,認為黃捷指稱托嬰中心讓幼兒不當乘坐螃蟹車、害幼兒燒燙傷、使用發霉奶嘴、虐待員工、未按規定提撥薪資與勞保、超收學童等語已涉毀損名譽,因此向黃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編輯:謝雅竹)1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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