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灣鄉長温志強涉貪羈押禁見 某鄉代20萬元交保
2022/4/14 18:50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4日電)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涉嫌利用辦理公所採購標案及人事案收受賄賂,經檢調偵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下午裁准羈押禁見;另有某鄉民代表涉案,新台幣20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偵辦温志強涉嫌貪瀆弊案,昨天發動檢廉調等單位並動員多名檢察官同步搜索、約談涉案犯嫌及證人共37人後,認定温志強涉利用辦理三灣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及甄選清潔隊隊員等機會,疑有收受賄賂不法情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密等罪嫌。
檢調搜索三灣鄉公所、廠商、温志強老家等48處,查扣3500萬元定存單、現金新台幣552萬元及金條、電腦、帳冊等證物,温志強未能清楚交代來源。
此外,三灣鄉某鄉民代表也涉及甄選清潔隊員收賄案件。檢察官以2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溫志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禁見;這名鄉民代表20萬元交保。(編輯:戴光育)1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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