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冷氣未做好絕緣害公司失火 師傅判拘50天定讞
2022/3/26 14:01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6日電)許姓師傅前往高雄一間公司裝冷氣,卻因未做好絕緣導致失火延燒3間公司,橋頭地院一審認定許男有安裝疏失,依公共危險罪判拘50天,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上訴主張,許男裝冷氣過失導致失火,且迄今未能坦承過失,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等,認為一審判拘50天量刑過輕。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考量許男並非惡意縱火,現又因健康因素在家休養,家境普通等,且依刑法第175條第3項法定刑規定,為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原審量處拘役50天已不算輕,檢察官上訴並無理由,據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二審判決指出,負責冷氣維護跟安裝業務的許男106年12月底受託前往高雄一間生物科技公司裝冷氣,但他卻因未做好絕緣措施,導致安裝在2樓會客室內冷氣在108年7月4日上午因滲水起火燃燒,不但燒毀辦公室內部物品裝潢等,還延燒至旁邊2間公司。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獲報派員到場撲滅火勢,之後進行火災勘查鑑定時,確認起火點和電器因素起火。3間慘遭祝融公司則向橋頭地檢署遞狀提告,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將裝冷氣的許男起訴。
許男審理時堅稱裝冷氣時有將控制線絕緣快速接頭插到底,且還反拉確定緊密,因此並無過失。但法官根據相關證人證詞,並勘驗其他冷氣發現,部分冷氣室內機連接外機絕緣快速插頭並未插到底,也沒用絕緣膠帶包覆,因而導致冷氣滴水時水滲入接頭引發火警,不採信許男辯詞。
一審判決指出,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判決許男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但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編輯:郭諭儒)1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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